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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用气申请人已阅读并领取了《燃气安全使用手册》,严格按手册中的要求,确保安全用气。
2.本公司管道燃气实行隔月抄表,请按时交纳气费。
3.开通后,应严格遵守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和《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不私自拆卸、安装、改装燃气计量器具和燃气设施。
4.特别提醒客户请选用与绍兴市柯桥区天然气相适配的燃气具(灶具、热水器)。
5.当IC卡表切断装置发生故障及远传表机电不同步时,以机械表读数为结算依据。
6.用户须具备以下通气条件方可申请通气点火服务:①户外管线安装完毕;②需通气的用户厨房符合安全用气规范,且无“六不点火”的情况;③燃气用具安装完毕。
7.装表通气六不点火:①擅自对燃气管道进行改动的不予点火;②管道材质不符合要求或者安装不规范,不予点火。③暗厨房、敞开式厨房、厨房在居住房间内的不予点火;④管道查漏不合格的,不予点火。⑤使用不合格的燃气具;热水器安装场所或烟气排放不规范的不予点火。⑥燃气具未采用螺纹连接方式的金属波纹管,不予点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