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政策法规
私改燃气管道可能的危害
影响用户自身安全
燃气设施擅自改动后会破坏原有设备的密封性和自然通风条件,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燃气泄漏;也可能因通风不足导致室内缺氧,引起人员废气中毒甚至发生爆炸危险。
影响维护维修
燃气设施擅自改动后会破坏原有设备的密封性和自然通风条件,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燃气泄漏;也可能因通风不足导致室内缺氧,引起人员废气中毒甚至发生爆炸危险。
危害公共安全
单元楼内只要有一户私改管线引发燃气事故,就有可能危及整栋楼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私改燃气管道要承担的责任。
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相关条文明确规定不得擅自拆、改燃气管道,私接私改燃气管道属于违法行为,危害自身和其他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条文明确禁止的燃气用户行为如下:
☞ 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;
☞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;
☞ 安装、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;
☞ 擅自安装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;
☞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;
☞ 盗用燃气;
☞ 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
用气安全规范要点
◆ 燃具连接软管不应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和地面,长度不应大于2.0m且不应有接头。建议使用更为安全的不锈钢波纹软管。◆ 室内燃气管道与电器设备、相邻管道之间要保持安全的距离。◆ 居民生活用气设备严禁设置在卧室内,也不要将安装有燃气设施的用气场所改装为卧室、卫生间以及更衣室;厨房为地上暗厨房(无直通室外的门或窗)时,应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,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机械通风设施。◆燃气计量表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、检修的地方;居民住宅内高位安装燃气表时,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.4m;当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,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;低位安装时,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。◆ 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、过道或阳台;安装的排烟烟道(金属材质为宜)不得通过卧室,并保证烟气完全排出室外。